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
各部室(单位):
为贯彻落实建设廉洁南宁领导小组关于《南宁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领导,保证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。经支部研究,决定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,具体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长:何克明
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第一责任人,对公司班子及其成员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副组长:苏和平
协助总经理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分管的担保一部、津市分公司、澧县分公司、桃源分公司、小贷公司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副组长:陈正辉
协助总经理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分管的综合部、投资部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副组长:童耀乐
协助总经理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分管的担保二部、财务部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副组长:王剑
协助总经理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分管的风险管理部、担保信用协会的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曾红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担保一部的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王梅珍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综合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唐燕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财务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胡健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担保二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袁宏友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风险管理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胡晓玉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中小贷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何伟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微贷部工作和本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高毅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津市分公司工作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王旭东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澧县分公司工作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成员:周继平
协助分管领导贯彻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任务;并对桃源分公司工作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负直接责任。
二、领导小组办公室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,陈正辉同志为办公室主任,王梅珍同志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日常工作。
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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